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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头盔经营方不得操控市场价格

发布时间:2020-05-24 7:54:24|来源:人民网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1日电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21日发布提醒告诫书称,头盔相关经营者和企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告诫书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徳、依法诚信经营,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定价原则,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和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使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头盔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保持12315消费者维权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公安部发出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 安全守护行动。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出现异动情况。公安部20日表示,将密切关注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涨价问题,要求各地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严查价格违法行为。

  中新经纬注意到,已有多地发布了告诫书、告诫函,规范市场销售行为。连云港市场监管局21日发布了《关于头盔用品市场销售行为的提醒告诫函》。郑州市场监管局20日发布了《关于头盔用品市场销售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9日发布《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对头盔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张馨洁 校对:张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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