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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涉农资金 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2-10-14 16:54:48|作者:黄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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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田园(摄影:张小江)


“十三五”以来,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财政局在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果作为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力以赴筑牢“三农”发展根基,把解决好“三农”工作问题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发挥政府的主体和主导作用。


洛宁县财政局按照“多个渠道集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落实各项乡村政策,通过增投入、提效益、优管理,做好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助力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洛宁样板”,为全县脱贫攻坚及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洛宁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在全省连续6年获得“优秀”等次,2021年5月,洛宁县财政局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保障乡村振兴“钱袋子”


克服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大县级投入。2016年以来,洛宁县本级专项资金投入逐年递增,累计达6.63亿元,居于洛阳市前列。2022年,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洛宁县财政局资金投入力度不减,预算总额达到13010万元,确保了县级投入稳定增长。


开展统筹整合试点,持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洛宁县财政局用好用足统筹整合政策,认真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编制、修订、备案等各项工作,有效拓宽了财政涉农资金筹集渠道。


2016年以来,洛宁县财政局统筹整合各级各类涉农资金23.23亿元,先后投资实施通村公路、通组道路项目441个、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682处、改造危房3780户,建设易地搬迁项目19个,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逐渐提升。


助农增收 调整资金支持方向


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政策优化调整情况,洛宁县相应调整了资金支持方向,出台了《洛宁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以前的工作措施进行了优化。


为弥补原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经费之不足,县级财政按照不超过1%的比例从国家、省级衔接资金和不超过3%的比例从市县衔接资金中安排项目管理费。为支持原非贫困村发展,县级财政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中央和省级到县衔接资金和不超过50%的市级到县衔接资金。


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洛宁县带动农村群众特别是脱贫群众劳动力已以工代振方式增加收入。洛宁县财政局出台了《洛宁县自建自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200万元以下的村级微小型农村山、水、林、田道路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可不进行招投标,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进行自建自营。


坚持结果导向 守好资金安全


洛宁县财政局坚持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导向。对实施的所有项目逐个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安排有效衔接,对绩效目标偏差较大的项目下年度不予安排。


严格落实资金公示公告制度。按“两个一律”公开的要求,将投入的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全部通过洛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示,实现项目资金阳光运作,确保衔接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年度实施的扶贫项目通过全国扶贫监测系统共享。由乡村振兴局录入项目的实施情况,县财政局录入资金的拨付进度,实现了资源共享,信息无缝对接。


聚焦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围绕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大力培育优质新型经营主体。洛宁县指导各乡镇积极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制定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具体的利益联结机制,优先吸纳脱贫户、监测户务工就业。


助力乡村振兴“脱胎换骨”


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基础。2016年以来,洛宁县统筹整合安排农村产业发展项目1160个,投入资金13.58亿元,为全县农村产业振兴打下了基础。洛宁以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为纽带,指导县直行业部门巩固脱贫成果、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积极打造“五金”产业振兴3.0版,打造了“上戈苹果”“马店金珠沙梨”“德青源鸡蛋”“崤山牌烟叶”等一批农业特色品牌,成功创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苹果)、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苹果)标准化生产基地县、河南省绿色食品示范基地、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苹果),被认定为河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洛宁县打造培育的“洛水山肴”区域农业公用品牌,已实现市场化运营,农业品牌建设经验受到省农业农村厅肯定,洛宁品牌农业带贫模式被列入河南省十大带贫模式之首在全省推广。“果牧兴农”思路做法被《市政府工作快报》专期刊发宣传,并在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2022年洛宁整合60%以上的涉农资金用于安排产业项目,同时强化利益联结,实现了产业帮扶政策措施由到村到户为主向到乡到村带户为主的转变,探索完善直接务工、资产收益、服务合作、辐射带动、共建共享、滚动增收“六大带贫模式”,脱贫户在产业项目中深度参与,保证了全县17058户已脱贫户人均纯收入高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幅。


优化资金审批流程


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减少中间环节。洛宁县财政局将可行性研究审批流程与项目库建设流程融合,进一步保障了入库项目的可行性和合规性。将财政评审前置,实现入库项目即批复即实施,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了项目落地。同时健全乡村振兴项目资产全过程管理制度,出台项目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资产后续管护细则,明确乡村振兴项目资产从移交、清产核资、登记、管护、处置全过程的规范管理。


洛宁县财政局创新电子化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开发了洛宁县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平台,实现了项目申报、实施、资金拨付电子化全流程图程管理。随时对照项目实施环节所上传的项目资料,即可实现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从而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工作进度。


今年以来,洛宁县聚焦关键重点,精准制导、持续发力,认真贯彻执行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切实打通财政部门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乡村振兴注入“源头活水”,让党和国家的各项财政支农惠农阳光政策遍及千家万户。


决胜脱贫攻坚并非终点,持续带动助力乡村振兴才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摆在财政支农工作第一位的任务,就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下一步,洛宁县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决做到政策不变、措施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探索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新方式,以实干拼搏展现财政新担当。(黄中超系洛宁县财政局局长)

责任编辑:游洋 校对: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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