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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共建绿色“一带一路” 凝聚全球环境治理合力

发布时间:2020-11-20 12:10:28|来源:光明网

  作者: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党委书记 周国梅

  在各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刻,国际社会的携手努力更加凸显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共建“一带一路”合作空间进一步拓展。疫情引发国际社会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的深刻思考,在当前全球经济增长动力不足的背景下,绿色复苏成为全球疫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国际社会关注和期待“一带一路”在引领全球绿色复苏中发挥重要作用。

  绿色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底色。2019年,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强调,“要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把绿色作为底色,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绿色金融,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绿色“一带一路”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在理念、原则和目标方面高度契合、相辅相成,被国际社会认可为推动落实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解决方案之一。7年来,中国在加强自身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积极同“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一道打造“绿色丝绸之路”,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推动全球环境治理合力不断凝聚,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注入新动力。

  展现大国担当,参与和引领全球环境治理

  中国一直是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生物多样性多边进程的积极参与者和贡献者,切实履行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环境相关条约义务,已提前完成2020年应对气候变化和设立自然保护区相关目标。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宣誓彰显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是中国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的新的努力和贡献。国际社会高度赞赏中国气候承诺,认为将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带动“一带一路”清洁能源投资,帮助发展中国家走上低碳道路。

  强化顶层设计,发布政策文件提出明确要求

  自2013年以来,中国政府发布系列政策文件强化“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3年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提出要求,企业应按照东道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东道国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并减少对当地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2015年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要求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严格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2017年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规划》,明确了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思路和任务措施,提出“推动企业遵守所在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搭建合作平台,建立绿色发展多边合作机制

  落实习近平主席倡议,生态环境部与中外合作伙伴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简称绿色联盟)。绿色联盟已有来自40余个国家的150多家合作伙伴,启动了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全球气候变化治理及绿色转型、绿色金融与投资、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等10个专题伙伴关系,并开展专题领域研究交流。推动与共建国家的环境标准合作与对接,组织“一带一路”生态环境标准系列培训,引导企业在对外投资合作中规范环境保护行为。绿色联盟于2019年启动了《“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项目,正在推动制定“一带一路”项目分级分类指南,为共建国家及项目提供绿色解决方案。此外,生态环境部正在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已培训120多个国家的环境官员、研究学者和技术人员2000余人次。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帮助非洲国家、小岛屿国家、最不发达国家等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与塞舌尔、柬埔寨、老挝等国家合作共建低碳示范区。

  完善技术支撑,防范“一带一路”生态环境风险

  推动环境信息共享,建设“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强化生态环保服务和决策支持。已集成30余个国家的国别基础数据、法规标准、环境政策、技术产业、案例分析等内容,汇集30个国际权威公开平台的200余项指标数据,涉及全球190余个国家和地区。推动绿色技术交流,建设“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等环保产业技术合作平台,举办“一带一路”绿色创新大会,推动建设绿色技术创新创业基地和国际高端环保产业园。国内外研究机构已共同开发中国境外投资项目环境风险快速评估工具(ERST),可在项目开发的早期阶段对其生物多样性和环境资源的潜在影响给出评估建议,对项目的环境与社会风险进行识别与管理。

  推动绿色投资,强化金融机构环境风险管理

  金融机构正在采取行动强化对外投资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推动“一带一路”投资的绿色化。中英机构于2018年联合发布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截至2020年9月,已有37家签署机构和12家支持机构,来自全球14个国家和地区。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发布了《金融机构环境风险综述》和《金融机构环境风险分析案例集》,为金融业开展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提供指南。从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来看,中国已经在共建国家建设了大量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帮助东道国能源供给向高效、清洁、多样化的方向加速转型。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能源领域投资中可再生能源投资的比例逐步增加,美国企业公共政策研究所(AEI)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可再生能源投资占比超过化石能源。

  履行企业责任,打造“一带一路”绿色项目

  近年来,中国企业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2016年已发起《履行企业环保责任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倡议》。中国企业在承建和设计“一带一路”项目时,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同时,充分考虑生态因素,很多项目获得了当地政府和民众的高度肯定。中巴经济走廊首个水电项目、巴基斯坦最大水电项目卡洛特水电站坚持高标准建设,世界银行集团成员国际金融公司(IFC)作为贷款方之一,以国际标准严格把控项目环评工作,巴基斯坦前总理阿巴西评价该项目是利国利民的典范项目。黑山莫祖拉风电项目被誉为中东欧风电行业标杆和示范性项目,额勒赛河下游水电站获得柬埔寨环境部颁发的“环保管理工作优秀奖”。

  新冠肺炎疫情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国际货币组织(IMF)的经济预期中,中国是唯一在2020年取得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中国政府在疫后经济复苏阶段,提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国碳中和承诺”等绿色低碳发展举措,打造中欧绿色合作伙伴,建设性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全球生物多样性多边进程,释放出高质量及可持续发展的鲜明信号,也向国际社会展示了中国推动建设“绿色丝绸之路”的决心和信心。

  生态环保合作一直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绿色“一带一路”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的中国方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与共建国家加强政策沟通,发挥好“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和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作用,推进环境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对接,分享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和实践经验。同时,继续提升“一带一路”项目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政策工具,发挥金融机构作用引导绿色投资,引导企业更好履行环保责任,防范“一带一路”建设生态环境风险。通过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与合作伙伴共建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


责任编辑:孙远进 校对:杨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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