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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城镇居民燃气气价调整,居民用气将更优惠

2021-10-29 14:33:13 作者:沈嘉人

日前,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落实为民办实事调整优化城镇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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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商品住宅销售持续增加、户均成套住宅数量增多的实际情况,对现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原则上一档气量不低于400立方米/年,二档气量不低于1000立方米/年,目前阶梯气量高于前述标准的,不得下调。现行居民气价不作调整,不得增加居民用气负担。


《通知》指出,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省居民生活用气需求持续增加,部分地区原定一、二档用气量标准已不符合国家规定覆盖区域内80%、95%家庭用气量的要求。各市要根据近年来商品住宅销售持续增加、户均成套住宅数量增多的实际情况,全面科学地开展现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对各定价区域一档、二档覆盖率(即一档、二档用户数量占居民用户数量的比例),按照剔除年度用气量10立方米及以下用户进行计算。


《通知》指出,凡是2020年一档、二档覆盖率中有一项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必须于今年完成居民阶梯气价政策调整优化工作,2022年1月起执行。其他地区原则上明年启动调整优化工作,2023年1月起执行。


据南京市发改委2020年6月发布的《南京市民价格手册》显示,当前南京居民一档用气量上限标准为300立方米,价格为2.73元/立方米,二档用气量上限标准为600立方米,价格为3.28元/立方米,年用气量超过600立方米,价格为3.82元/立方米。



编辑:杨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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